精準施策 嚴防干部“帶病提拔”
近日,四川省委印發(fā)了修訂后的《四川省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分析研判和動議工作辦法》等5個《辦法》,并發(fā)出通知,要求各級黨委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要嚴格落實黨管干部原則,切實加強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堅決防止干部“帶病提拔”。
干部“帶病提拔”又稱干部“帶病上崗”,不是指干部在身患疾病的情況下得到提拔,而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但未被組織發(fā)現(xiàn)或查實的情況下得到提拔,屬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在我國,雖然被“帶病提拔”的領導干部只是極少數(shù),但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卻不容忽視,一是有損干部選拔任用的公平公正,不利于整個干部隊伍建設的健康發(fā)展;二是容易產生“蝴蝶效應”,滋生貪污腐敗等歪風邪氣;三是嚴重損害我黨在廣大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四是影響各級黨委政府的公信力。
各級黨委應切實擔負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第一責任,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創(chuàng)新方法,精準施策,堵源截流,堅決不給“帶病”的干部任何可乘之機,大力選拔任用品行端正、素質全面、勇于擔當、積極作為、實績突出、遵紀守法的干部。
豐富推薦方式,切實選出“無病之人”。在推薦擬提拔領導干部候選人時,組織部門除了采用會議投票推薦和個別談話推薦實施定向推薦或非定向推薦外,還可通過設置投票推薦箱、投票推薦網站實施不露面、非定向推薦,堅決消除人為因素的干擾,切實把德才兼?zhèn)?、循?guī)蹈矩的干部推薦出來。
暢通舉報渠道,及時發(fā)現(xiàn)“疑似病人”。擬提拔領導干部候選人產生后,組織部門除了設置舉報電話和舉報郵箱外,還可設置舉報信箱、舉報網站,切實暢通舉報渠道,廣泛聽取不同的聲音。收到舉報后,組織部門應及時將舉報內容登記造冊、梳理匯總、分類建賬,并結合舉報內容初步篩選出涉嫌違法違紀的候選人。
認真調查核實,堅決清除“確診病人”。針對被舉報的涉嫌違法違紀的候選人,組織部門應及時提請紀檢監(jiān)察部門展開調查。凡是經調查屬實的,不僅不能被列為擬提拔領導干部候選人,反而還應受到黨紀國法的嚴肅懲處,反之,則按計劃進入后續(xù)任用程序。
強化過程監(jiān)督,全面攔截“帶病之人”。在開展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整個進程中,紀檢監(jiān)察部門應指派精兵強將、采取有力措施,對醞釀、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舉報受理、任職等環(huán)節(jié)實施全方位、零死角、多層次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任人唯親、跑官賣官、拉票賄選等不正之風,全力堵塞工作漏洞,嚴防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帶病之人”乘虛得到提拔。(蔡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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