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chǎn)公司6名員工內定房源 送給上司160萬好處費
房產(chǎn)公司6名員工內定房源
(通訊員 曹英 記者 嚴君臣)家住南通的女子黃某在南通某房產(chǎn)公司當銷售經(jīng)理。為了拿到內部房源,她手下的六名員工一共給了她160萬好處費。在那之后,一名員工威脅黃某退還好處費,否則就要舉報。6月1日,現(xiàn)代快報記者了解到,目前黃某已經(jīng)被刑事拘留。
據(jù)介紹,女子黃某是南通市崇川區(qū)人,今年33歲。自23歲入職南通某房產(chǎn)公司以來,黃某兢兢業(yè)業(yè),從一名普通的銷售員做到銷售經(jīng)理。
2019年4月,黃某手下六名員工分別找到她,提出要內定公司正準備開盤銷售的六套公寓,答應給黃某一些好處費,黃某沒有表態(tài)。隨后幾天,一名員工在公司食堂外道路上,給了黃某一袋現(xiàn)金。黃某打開一看,是一捆捆的百元人民幣,共計35萬元;一名員工在黃某辦公室,用報紙包著信封,給黃某15萬元現(xiàn)金……六名員工以不同方式,合計送給黃某好處費160萬元。黃某將贓款以其母親的名義,購買了一套公寓房,用作投資,準備增值后再賣。在黃某的幫助下,六名員工如愿買到內定的房源。
過了幾個月,一名員工打電話給黃某,要求退還好處費,否則向公司舉報。該公司紀檢部門也找到黃某了解情況。2019年10月,黃某被公司停職。2019年年底,黃某將此事告訴老公,從家中取出160萬元,退還給上述六名員工。
2020年5月21日,黃某主動到港閘公安分局投案自首。5月22日,黃某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港閘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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