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訊快評丨公務員“禁酒令”貴在“下文”
公務員“禁酒令”貴在“下文”
近日,甘肅省慶城縣制發(fā)了《關于禁止公職人員違規(guī)飲酒的規(guī)定(試行)》,要求公務員即使是下班時間也要“禁酒”。
其實對于這項規(guī)定,任何崗位都能夠理解和接受的,但是甘肅省慶城縣此次的要求,直接讓公務員的“禁酒令”升級了,條件更加嚴苛了,要求公務員周一到周五,在下班時間也要“禁酒”。
在一段時間以來,官場上講究“無酒不成席”的傳統(tǒng),形成了所謂的官場酒文化。其實,“工作日中午不準飲酒”的“禁酒令”早就有,但是我們的一些基層干部仍然通過種種方式搞變通違規(guī)喝酒。所以,“公務活動一律不準飲酒”這一更為嚴格規(guī)定的出臺,直接釋放出抓作風建設越來越嚴的強烈信號。筆者不禁感嘆,公務禁酒令,為何再次升級?
眾所周知,公務人員在開展公務活動時飲酒,傷害的是自己的身體,丟掉的是干部的形象,喝掉的是國家的財產(chǎn)。盡管如此,公務人員不但不吸取教訓,頂風違紀“過酒癮”的現(xiàn)象仍然不少,甚至在公務接待發(fā)生過多起干部喝酒死亡事件。所謂“升級”,是指不分午餐晚餐一律禁酒;而且,對于什么酒屬于被禁止范圍,如今也做出了詳細規(guī)定,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禁酒令”升級顯得尤其重要,升級版“禁酒令”的內(nèi)涵更為豐富,需要公務人員尤其是各級黨員領導干部真正讀懂。
說一千道一萬,落實是關鍵。筆者認為,升級后的禁酒令關鍵在于落實,如果只是開開會議,發(fā)發(fā)文件,卻沒有嚴格執(zhí)行落實,也只是一份空頭文件。所以,“禁酒令”升級就體現(xiàn)在執(zhí)行查處上,在強化制度剛性約束的基礎上,一方面我們的各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通過暗訪、監(jiān)督、督察等方式,扎實推進公務接待“禁酒令”落地生效。另一方面,還要真正在嚴厲處罰上下功夫,讓縱酒成性的官員付出高昂的違紀違法成本。最后,每名公務人員更要自己定個禁酒令,自覺抵制公務飲酒,工作日里堅決不去飲酒。唯有此,方可讓違反“禁酒令”無處躲藏,公務活動自然就會少了份酒氣,多了份浩然正氣!(作者:蔡菲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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